
据新华社,近日,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“汇源”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。根据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月13日发布的通报,法院认定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、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,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消除不利影响、停止使用“汇源”字号,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9700余万元;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就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举报 相关阅读
汇源商标大战开场:一审北京汇源胜诉,汇源集团丢了“汇源”两个汇源的商战正在升温。
元股证券:ygzq.hk 59975 10-13 17:25
《北京市“十五五”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》印发《北京市“十五五”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》印发
920 09-09 15:42
追觅起诉小红书追觅起诉小红书
杠杆股票配资开户 3834 08-30 21:51
汇源内斗没有赢家|快消栾谈双方到了该坐下来的时候。
9 86201 07-24 12:57
双汇集团发布致歉声明配资排行适合短线双汇集团发布致歉声明
703 05-28 10:43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正配网提示:本文来自互联网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。